2023年安徽初级会计师报名简章
2023-01-04
内容简介:2023年安徽初级会计师报名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28日12:00,缴费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28日18:00。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2〕3号)精神,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2023年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举行。现就2023年度我省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具备博士学位。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五)本通知“一、报名条件”(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六)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七)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八)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二、考试科目(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三、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四、考试报名我省会计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实行“资格前审”,即在报名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因此报考我省初、中级考试的考生需要进行信息采集。我省会计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继续实行“资格后审”,即高级资格成绩合格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在高级会计师评审时一并审核,报考我省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无需信息采集(一)报名网址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省财政厅“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czt.ah.gov.cn/zdzt/hjgl/index.html。(二)初中级报名时间 初 级 信息采集起止时 (含采集审核未通过) 2022年12月20日至 2023年2月23日24:00 信息变更起止时间 2022年12月20日至 2023年2月27日17:00 报名起止时间 2023年2月7日至 2023年2月28日12:00 缴费起止时间 2023年2月7日至 2023年2月28日18:00 信息审核截止时间 2023年2月27日17:30 中 级 信息采集起止时间 (含采集审核未通过) 2023年5月1日至 2023年7月6日24:00 信息变更起止时间 2023年5月1日至 2023年7月10日9:00 报名起止时间 2023年6月20日至 2023年7月10日12:00 缴费起止时间 2023年6月20日至 2023年7月10日18:00 信息审核截止时间 2023年7月10日10:00 特别提醒:“含采集审核未通过”是指信息采集审核不通过,再次提交信息采集材料的,仍然属于信息采集。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采集、信息变更和报名缴费而导致不能报名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因报名期间信息采集或变更量大,为避免集中报名和审核拥挤,建议尽量提前完成信息采集或变更。(三)初中级报名流程考生务必在规定的节点时间内按照报名流程(见附件1)进行报名缴费。各地会计管理机构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及时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考生慎重报考,缴费一旦成功后,不能修改原报名信息,不能退费。(四)高级报名流程及时间考生直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进行登录报名。高级报名起止时间为2月7日至28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2月28日18:00,逾期导致不能报名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流程:注册—>网上报名—>选择“高级”—>报名承诺—>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生成报名注册号—>登录系统进行网上交费—>报名结束。(五)报名费及发票我省报名缴费标准执行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12〕85号和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初、中级每人每科56元,高级每人100元。网上缴费系统采用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支持支付宝、微信及银联卡支付。缴费成功后,考生可登录“安徽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http://czpj.ahzwfw.gov.cn:8888),输入20位缴款识别码(缴款识别码只在报名时显示,请注意保存),自行下载财政电子票据。(六)注意事项1.严格属地报名原则。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属地报名原则,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各地会计管理机构在进行信息采集和变更审核时,认真审核工作地、户籍地、学籍地和学历学位等相关内容。2.填报信息真实准确。考生应认真填写采集信息和报名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资料上传错误、信息填报差错、提供虚假材料等,造成不能报名或发证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所有考生应据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如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证书签发机构将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严重者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3.按要求上传报名照片。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照片需经专用报名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报名系统提供下载)审核通过并处理后方可正常上传,源文件要求清晰、完整、近期标准证件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295*413。考生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和成绩,或影响证书制作和领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五、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安排(一)考试时间 级别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初级 5月13日至17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中级 9月9日至11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高级 5月13日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1.初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进行,共10个批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2.中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9月9日至11日举行,共3个批次,《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3.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3年5月13日,考试时长为210分钟。会计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二)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1.2022年12月31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明确本地区2023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方式和考试时间等相关事项。2.2023年4月12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公布初、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3.2023年5月9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4.2023年5月13日至17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5月13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检查数据完整性、进行违纪违规处理后,及时上报本地区初、高级资格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和违规情况。5.2023年6月16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发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通知。6月30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发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通知。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6.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1个月内,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省会计考办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三)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1.2023年4月3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明确本地区2023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方式和考试时间等相关事项。2.2023年8月15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公布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3.2023年9月6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4.2023年9月9日至11日组织中级资格考。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检查数据完整性、进行违纪违规处理后,及时上报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和违规情况。5.2023年10月12日前,省会计考办组织完成全省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6.2023年10月31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发布中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通知。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7.考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省会计考办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六、其他事项(一)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报名条件审核报考人员考试资格,加大力度及时完成信息采集和变更审核任务,做好本地区考生咨询答疑等服务工作,确保会计资格考试报名任务顺利完成。(二)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三)省、市级会考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确保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四)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人社部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要求,及时研判情况,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出现突发疫情紧急情况,确实不能正常组织考试的,由市级考试管理机构请示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后,上报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备案,并向社会公告暂停有关考区、考点的考试,向考生做好解释工作。(五)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中级资格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1年。(六)2023年11月2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23年度考试工作总结。附件:1.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流程2.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电话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2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czt.ah.gov.cn/zdzt/hjgl/tzgg/147332351.html
湖南省2020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
2019-11-05
据湖南会计信息网《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湖南考区考试公告》消息,湖南省2020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湖南考区考试公告根据全国会计考办规定,现将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湖南考区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四)具备国家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学历)毕业及以上学历﹝须在2020年5月9日(不含)前取得﹞。二、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考试时长为1.5小时)和《初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分别计算考试成绩。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考试采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考试于2020年5月9日开始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以考生准考证上的时间和批次为准。三、报考安排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现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现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现学籍所在地报名。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学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均不在我省范围内的,不能在我省报名考试。报考人员需首先在湖南会计信息网上填报个人信息,然后登陆报考系统报名。报考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至30日(缴费系统延开至12月5日)。报考人员必须在考前15天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在报考所在地参加考试。四、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认及证书颁发报考人员必须全面了解、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报考。考试合格标准和成绩发布后,成绩合格人员须参加考后集中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另行公告。考后集中资格审查查出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成绩,不予退还考试费用。违反相关规定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理。资格审查结束后,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发文确认本地区考试合格且通过考后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市州财政部门负责发放资格证书。五、收费标准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湖南考区)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湘财会〔2019〕11号),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湖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10月24日
2020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考试教材目录
2019-11-20
020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考试教材目录如下:第一章 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第二节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第三节法律责任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会计核算与监督第三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四节会计职业道德第五节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第二节银行结算账户第三节票据第四节银行卡第五节网上支付第六节结算方式和其他支付工具第七节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第三节消费税法律制度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二节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房产税法律制度第二节契税法律制度第三节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第四节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第五节车船税法律制度第六节印花税法律制度第七节资源税法律制度第八节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第二节税务管理第三节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第四节税务行政复议第五节税收法律责任第八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第二节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2020年初级会计实务考试教材目录
2020年初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实务》考试教材目录如下:第一章 会计概述第一节会计概念、 职能和目标第二节会计基本假设、 会计基础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三节会计要素及其确认与计量第四节会计科目和借 货记账法第五节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与账务处理程序第六节财产清查第七节财务报第二章 资产第一节货币资金第二节应收及预付款项第三节交易性金融资产第四节存货第五节固定资产第六节无形资产和长 期待摊费用第三章 负债第一节短期借款第二节应付及预收款项第三节应付职 工薪酬第四节应交税费第四章 所有者权益第一节实收资本或股本第二节资本公积第三节留存收益第五章 收入、 费用和利润第一节收入第二节费用第三节利润第六章 财务报表第一节资产负债表第二节利润表第三节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四节附注第七章 管理会计基础第一节管理会计概述第二节产品成本核算的要求和一般程序第三节产品成本的归集和分配第四节产品成本计算第八章 政府会计基础第一节政府会计概述第二节政府单位会计核算
2020年初级会计实务考试教材变化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考试教材已经出版发布,2020年初级会计实务考试教材变化如下:第一章变化:本章整体变动不大,对会计核算职能、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自制原始凭证、专用凭证、财务报告等概念进行了调整;新增资产的分类和内容;新增负债的分类和内容;删除会计凭证的保管要求。第二章变化:本章整体变动不大,其他货币资金内容中,补充了部分票据的内容;新增出租或出借包装物的核算;购进不动产涉及的增值税分两年抵扣的处理,按照最新政策进行了调整,调整为一次性抵扣。第三章变化:本章无实质性变动,主要是增值税税率的变动,整章在文字表述方面做了细微的调整。第四章变化:本章无实质性变动,主要是增值税税率的变动,整章在文字表述方面做了细微的调整。第五章变化:变动较大,第一节收入整节内容按照新收入准则重新编写。新增“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收入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的账务处理”、“合同成本”的内容;将营业成本概念中的“劳务”调整为“服务”;用于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日常活动发生的实际成本时,贷方对应科目由"劳务成本”调整为"合同履约成本”;对营业利润计算公式进行了调整,需要考虑 “净敞口套期收益和损失”和“研发费用”的金额。整章调整了一些细小的语言表述,使得内容更加严谨;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内容增加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第六章变化:变动较大,本章将所有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内容进行了相应调整。(1)资产负债表格式主要变化:①“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项目。②资产负债表中新增“衍生 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 、“使用权资产” 、”衍生金融负债”、 "专项储备”、"租赁负债”项目。③“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VW.“应付账款”项目。④“存货"项目中,计算内容删除“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 , 新增“发出商品”。(2)利润表格式主要变化:①利润表填列方法中,计算营业利润时新增“净敞口套期收益(或减去净敞口套期损失)"内容。②新增“净敞口套期收益”项目。③“营业外收入”项目包括的内容删除债务重组利得。④“营业外支出” 项目包括的内容删除债务重组损失。(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结构中,企业应当单独列示反映的信息项目中,新增“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第七章变化:本章变动不大,删除了货币时间价值的相关内容;对部分概念性表述进行了细微调整,如顺序分配法。第八章变化:本章变动较大,整章删减内容较多,内部描述更加精简。从内容体系来看,第八章调整了政府单位会计核算要素的顺序,增加了部分概念及其账务处理,使得政府会计核算的内容更加全面。
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教材变化
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教材已经出版发布,2020年经济法基础考试教材变化如下:第一章变化:本章整体变动不大,对部分概念性表述进行了调整,如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第二章变化:本章整体变动不大,补充了票据的内容,新增出租或出借包装物的核算,将购进不动产涉及的增值税分两年抵扣的处理,按照最新政策进行了调整,调整为一次性抵扣。所有涉及增值税的经济业务都按最新增值税税率进行了调整。第三章变化:无实质性变动,所有涉及增值税的经济业务都按最新增值税税率进行了调整。第四章变化:无实质性变动,所有涉及增值税的经济业务都按最新增值税税率进行了调整。第五章变化:本章变动较大,收入的内容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进行了调整。对部分概念性表述进行了调整,所有涉及增值税的经济业务都按最新增值税税率进行了调整。第六章变化:本章变动较大,本章将所有财务报表格式和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内容进行了相应调整。所有涉及增值税的经济业务都按最新增值税税率进行了调整。第七章变化:本章变动不大,删除了货币时间价值的相关内容,对部分概念性表述进行了细微调整。所有涉及增值税的经济业务都按最新增值税税率进行了调整。第八章变化:本章变动较大,整章删减内容较多。第八章调整了政府单位会计核算要素的顺序,增加了部分概念及其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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